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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苏州劳动律师以案说法

时间::2015.03.23 点击:1539

    【案例】某制造型企业招聘了一个铣工,试用期最后一天进行考核。要求他加工一个零件,加工完了就快到下班时间了。按计划,加工完的零件应该进行测量,看看是不是合格产品,或者说他加工的这个产品精度尺寸及各种技术要求,是不是符合图纸要求。结果考评人员临时很忙没能进行测量,约定第二天再做检验。第二天一检验,这个产品达不到企业录用条件里边说的三级铣工要求,属于员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要解除合同。员工就不接受,认为昨天是试用期的最后一天,但今天才说解除合同,已经过了试用期一天,不能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问题】企业能否以“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来解除劳动合同呢?
    【分析】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情况,一定要在试用期内解决。一旦过了试用期,就不可以反过来再说试用期内不符合条件。过了试用期,哪怕是一天,关于“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规定就不再适用了。
   

    苏州劳动律师/苏州公司法律顾问/锦同律师提醒企业:试用期解除合同也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涉嫌违规解除,可能面临支付员工赔偿金的不利局面,应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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