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教授的罪与罚
时间::2016.09.09 点击:1170
最近关于郎咸平机智设局,陷害空姐的消息满天飞。很多网民抱着看花边新闻不嫌事大的态度,暗暗佩服郎先生的布局之深。
本不想凑这绯闻,擦网红的皮鞋。但职业病,让我对其中的法律问题,不吐不快,且听我慢慢道来。
一、郎教授用空姐的公司拉下了900万饥荒,能一走了之?未必吧。
一人公司的风险,让法律人士得了恐惧症。真要让空姐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也是无话可说,谁让你不长个心眼,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但是,机智的郎教授就可以置身事外?我想不见得。
公司法上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刺破公司面纱”的判决还是时有发生。公司设立、经营、控制都是你郎教授一手操办,花瓶空姐只是一个花瓶股东,所作所为不过签字画押而已,你能否认公司实际控制人是郎教授的事实?空姐同志,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对付郎教授光凭漂亮脸蛋可不行,得动脑子。既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还能让你逍遥法外?
另外,空姐公司融资所得,到哪里去了?900万还能不翼而飞?所谓雁过留痕,郎教授再狡猾,再有心机,他还能全部提现不成。全球追踪,甚至网络悬赏!不让这笔资金现形,那是低估了咱网民的挖掘机。何况,郎教授树敌过多,说不定有人会是活雷锋哦!
二、郎教授打官司的水平高明吗?未必吧。
郎教授一上来就盯着人家房产,这犯了第一宗罪“见利忘义”。不能因为上海的房价翻了几倍这个利,就忘了物权的“公示公信”这个义。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你给了人家钱,那是恩主,可不是地主。
郎教授想拿房子,又没做好功课,例如让空姐写个条说房子是空姐帮老郎买的。即使退一步说,房子是大家的,那郎教授也能拿回一半啊。幼稚啊!
没拿到房子,要空姐还钱,还把前妻搬出来了,这是犯了第二宗罪“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如此身份,花这个时间和精力,上哪不能赚几百万。想来打躬作揖,赔尽小心和花言巧语,只为对付一个小小女子?想必大家自有公论。
但是,空姐也有一招可以破他。郎教授离婚,岂能无离婚协议?精明如郎教授,协议里必须把财产分得一清二楚,还得断了女方后路。只要协议里有一句“双方其他财产归个人所有,均不得向对方另行主张所有权”云云,自然就断了前妻追索的念头。然,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断了前妻后路,岂不断了郎教授向空姐索要的后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所以,见招拆招,空姐也许轻易就破了郎教授的路数。
莫道套路深,公道在人心。法律不仅仅只是权贵的拐杖,有罪领罪,有罚得罚,谁也逃不过公理和法律的审判。
(供稿人:江苏锦同律师事务所 汪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