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有哪些职权?
时间::2015.11.19 点击:2343
问:股东(大)会有哪些职权?
答: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第37条第1款、第99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有以下法定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批董事会报告;
4、审批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5、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锦同律师/苏州公司律师/苏州公司法律顾问提示:除法律规定的十项职权外,股东还可以根据公司运营的特殊性通过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的其他职权,如对外担保、重大资产的处理、关联交易、股权的继承等等内容,股东应重视并充分利用好公司章程的法律作用,充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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