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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同律师受邀为吴江个私协会授课

时间::2015.09.21 点击:1889

        近年来,我国广告行业发展迅速,乱象丛生的广告业让消费者防不胜防。自今年9月1日起,新《广告法》的实施可以有效控制这些乱象,让虚假广告远离我们老百姓。9月15日,吴江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邀请江苏锦同律师事务所的曹冬华律师,为在汾湖从事广告传媒、房产中介的会员们讲解新《广告法》中的几项亮点。

        一是新增和细化了广告行为准则。新《广告法》由原先针对7种商品和服务的广告准则增加大了19种,包括房产、教育培训及有投资回报预期等今年热门商品和服务,更加贴近老百姓生活,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

        二是对虚假广告的定义更明确、更严格。凡是商品广告内容体现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包括功能、效果、虚假证明材料等,对购买行为有实质影响的,就存在被认定为虚假广告的风险,对商家过度宣传的行为进一步约束。

        三是新增广告代言人的限性规定。新《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必须使用过商品或服务,并且不得代言医疗、药品、保健品;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代言;广告代言人须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违反新《广告法》的代言人须承担罚款及3年禁言期的行政责任。

        四是处罚更严厉。对于虚假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工商局可进行广告费用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或2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多次违反或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新《广告法》讲自然人纳入了广告发布者范围且删除了原法中关于涉及“费用”的前提,因此在微信中转发商家广告的行为不论是否收取费用都将会有法律风险,一旦涉及虚假广告就可能被依据广告法处以巨额罚款甚至面临高额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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