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首页

扫一扫,关注官方微信

江苏锦同律师事务所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jingtonglaw

苏州地区首例电梯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一审尘埃落定——锦同律师代理业主方胜诉!

时间::2016.11.22 点击:1759

电梯作为群众日常生活工作上下楼工具,已经融入群众日常工作与生活之中。家住中翔商贸城二区的王先生在享受电梯带来的方便之余,却因电梯运行的噪声困扰不已。为此,王先生到处投诉上访,问题却未得到解决。

2015年,锦同律所高级合伙人曹冬华律师接受王先生委托,为其维权提供法律服务。2015年5月13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本案,通过举证、鉴定及多次调解、开庭辩论等,最终该院于2016年11月15日判决开发商采用隔声等有效技术措施治理修复涉案房屋的电梯噪声问题,要求治理后卧室噪声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7.3.1条规定,并酌情判定开发商赔偿王先生因噪声污染所造成的损失。

锦同律师提醒:当您的权利遭受侵犯时,上访投诉当然是途径之一,但是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保护我们合法利益,是我们的终极武器!

技术支持: ©2004-2014 江苏锦同律师事务所 苏ICP备14048241号-1